2021年三季度全国主要城市二手房库存报告:交易量大幅下滑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6-26 11:19:00
壹
近期全国楼市遇冷,包括万科、融创在内的头部房企纷纷筑起投资安全边界线,“准备过冬”。
C端市场也风云不断,全国二手房市场库存量激增,交易量却大幅下滑。10月19日,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2021年三季度全国主要城市二手房库存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全国60个城市的二手住宅库存量为320.2万套,较二季度末增长8.6%。
从区域存量增速来看,三季度全国所有地区二手房库存量正在快速增长。其中,西北地区增速最高,库存较二季度明显增长20.9%;其次是华中、华北地区,分别增长14.3%、12.4%;东北地区三季度增速最慢房产税将准备立法,库存较二季度仅增长3.4%。
加之下半年恒大、花样年、新力等房企爆雷不断房产税将准备立法,全国房地产一片凛冬降至的态势。
贰
后市会怎样?
全国各大主流媒体与意见专家对后市的判断中,将“房产税”会否出台以及怎样出台作为一个重要的判断依据。
10月16日出版的《求是》杂志发表了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文章重点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在文章发布的一周后的今天(10月23日),房产税的改革试点工作将正式展开,试点期限为5年,不包括农村宅基地。
“以下为政策原文”
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一、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二、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三、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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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梳理下“房产税出台”在国内的推进过程。
房地产税这个中国楼市的“达利克斯之剑”,在酝酿10年之后,终于落下!
它到底能否成为“杀死高房价”的利器?还得看后期具体试点范围和实施情况。早前,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尹中卿表示:房地产税可能对房地产价格有影响,会提高房地产的使用和占有成本。但这并不是说占有房产就要交税,而是要增加占有多套、不用于居住等炒房者的负担。
写在最后:
房地产税试点工作正式展开,由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目前试点的具体办法和范围尚未公布,乐居财经将持续关注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