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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积金什么时候强制购买「佛山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

来源:   2023-10-16 16:16:55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发放贷款调整为只能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表示,不算个人名下套数,只计算公积金贷款次数?

“我之前买房的时候用的全部商业贷款。现在能否把部分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

上周,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针对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普通住房可贷款面积的核定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

新政发布后,新的公积金政策备受市民关注,在佛山网络发言人平台的来看,新政发布后已经至少26条关于公积金新政的咨询。聚焦在贷款次数,和过渡政策和商贷能否转公积金等。问题聚焦在已批或者正在审批中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根据新法提高贷款金额、购房提取或者商业贷款是否也认定为次数范围内、以及最高额度如何计算以及商业贷款可否转为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两次贷款”如何计?

指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我有一套房子是商业贷款的,但是有提取公积金,这样计算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吗?”

调整后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从2019年5月1日起执行。新办法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个人可申请两次贷款,不得向已有两次使用贷款记录的职工发放贷款。

对此,多位消费者和网友针对“可申请两次贷款”提出具体问题,包括已经有过公积金提取记录、有过商业贷款记录,以及已还清等是否计算进入贷款次数,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中的“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个人可申请两次贷款。不得向已有两次使用贷款记录的职工发放贷款。”这里所述的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针对具体情况,据介绍,若之前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在佛山就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机会。首套房已贷了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在申请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时,符合当时实施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中的规定和条件,仍可到承办银行提出申请,未还清的贷款纳入债务计算。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利率执行;第二次使用贷款的,利息为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最高贷款额度怎么算?

指每一笔个人贷款申请

根据现时住房公积金制度仅限于帮助职工购买普通住宅的政策,以及国家和广东省对普通住宅面积确定为144平方米以下的规定,原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对超过该面积的住宅不予发放贷款;调整后的办法对政策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只核定144平方米以内部分的房款计算可贷款额,超过的部分由购买人自行解决。

同时,备受市民关注的还有最高贷款额度怎么算?

据了解,调整后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最高可贷额也从原来的40万元/人的基础上增设一个档次,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年的最高可贷50万元/人。据悉,“个人贷款额度”是针对每一笔每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而言,并不是“一个人只能贷50万,下一笔贷款要减去第一次贷款已经贷款的额度。”另外,已经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屋,不存在“再以购买同一套房屋为由再次申请贷款”的情况。

在贷款额度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是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即多缴多得、少缴少得、不缴不得,这些原则都体现在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中,如根据缴存额确定贷款额参数等。贷款申请人累计缴存的时间越长,贷款额度越高,累计缴存期间如有中断,各缴存时间段可以累加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贷款额度除了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有关以外,还与住房个人公积金明细余额、购房金额、贷款年限、年龄、债务等因素有关。

5月1日前申请的额度能上调吗?

以银行受理日期为准

“3月14日向中国银行办理了申请组合贷110万,其中我的公积金贷上限40万,老婆公积金贷30万,剩下40万是商业贷。但是因为政策变化了,我是否可以申请提高公积金贷的上限到50万?”

在佛山市网络发言人平台,有网友提出在5月1日前已提交审批但尚未批准完成的申请,可否上调额度。同样类似问题还有在佛山发布等平台留言的网友。

据了解,新调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从2019年5月1日开始执行,指以银行受理日期为准,即指申请人把完整、真实的贷款申请资料递交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并签署《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确认表》的时间。

与此同时在本一轮新政发布时,市民们普遍关心的还有“异地公积金贷款”问题,根据国家异地贷款的规定,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第十二条明确,非佛山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缴存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佛山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在其他条件均符合佛山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情况下,可到承办银行提交申请。

与此同时,根据属地原则,佛山公积金能否贷款到异地买房,购房者应向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故具体需向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了解。

商业贷款可否转为公积金?

佛山暂无法执行

在本次新政发布前后,不少消费者或者网友提出类似公积金可否转为商业贷款的问题

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购房的商业贷款可否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由于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商业银行风险内控制度等的规定,目前佛山这项工作无法实施。

对此,南都记者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发布的关于“职工购房的商业贷款能不能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尤其是可否用公积金贷款资金“冲抵”商业银行贷款后,商业银行负责抵押物的解押并把抵押权利人转到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名下?对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企业,只能负责商业贷款的发放、管理和收回,抵押权的转移、“转让”,他们没有这个职能,所以也就承担不了任何保证。这样一来,以这个形式发放的公积金贷款随时可能没有抵押物,这对贷款是一个严重的资金安全问题,同时也违反上述关于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抵押物的规定。”

因此,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就目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情况下,不能实施和操作。

南都记者:路漫漫、洪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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