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新 丹平快速路、大鹏新区管委会大院、布吉中心区
来源: 2023-10-08 14:16:33
近日,深圳市多个项目(地块)规划曝光,包括因丹平快速路二期工程建设而调整规划的平湖片区[新南-鹅公岭地区],以及布吉中心地区、大鹏新区管委会大院项目。
2月26日,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申请办理丹平快速路二期工程用地手续,其申请用地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内用地。
丹平快速路二期工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位于由平湖片区[新南-鹅公岭地区]片区内,南起丹平一期北延段终点,北至凤凰大道(深莞分界),规划为城市快速路,红线宽度65米,主道双向6车道,辅道双向4车道,道路全长约2.3公里。道路红线用地总面积约为227826.8平方米。
经核查,丹平快速路二期工程申请用地中2565.35平方米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范围内。
同时,规划部门拟对[新南-鹅公岭地区]法定图则10-13地块、14-01地块、14-02地块、14-15地块、18-01地块、18-06地块、18-07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在园山街道[荷坳地区]法定图则中新增7-21、7-22地块,作为补偿绿地。
本次调整地块涉及[新南-鹅公岭地区]法定图则的10-13地块、14-01地块、14-02地块、14-15地块、18-01地块、18-06地块、18-07地块。其中:
10-13地块4013平方米,现状为绿地及道路用地,规划为生产防护绿地;
14-01地块4752平方米,现状为绿地及道路用地,规划为生产防护绿地;
14-02地块23297平方米,现状为绿地及道路用地;
14-15地块7027平方米,现状为工业用地、道路及绿地,规划为公共绿地;
18-01地块475263平方米,现状为林地,规划为林地;
18-06地块3854平方米,现状为行政办公用地,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
18-07地块4181平方米,现状为行政办公用地,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
经核[新南-鹅公岭地区]法定图则(已批),本项目占用的10-13,14-01、14-02、14-15、18-01、18-06、18-07地块涉及行政办公用地91.05㎡、生产防护绿地19679.45㎡、公共绿地348.15㎡、林地1375.45㎡。
规划调整内容如下:
[新南-鹅公岭地区]法定图则10-13地块369.37平方米生产防护绿地调整为道路用地,剩余3643.86平方米仍保留为生产防护绿地;
14-01地块生产防护绿地全部调整为道路用地,面积为4752.01平方米;
14-02地块14558平方米生产防护绿地调整为道路用地,剩余8739平方米仍保留为生产防护绿地性质;
14-1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其中348.15平方米由公共绿地调整为道路用地,剩余6678.68平方米仍为公共绿地;
18-01地块用地性质为林地,其中1375.45平方米调整为道路用地;
18-06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其中14.42平方米调整为道路用地,剩余3839.15平方米仍为行政办公用地;
18-07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其中76.63平方米调整为道路用地,剩余4104.47平方米仍为行政办公用地。
为保障城市绿地不减少,将[荷坳地区]法定图则中的一处道路用地调整为公共绿地,调整后地块编号为7-21(G1)、7-22(G1),面积分别为13541.52平方米、9466.47平方米。
二、布吉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5-01地块2月25日,[布吉中心地区]法定图则 05-01 地块规划调整事项公示,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 年第 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布吉中心地区]法定图则 05-01 地块规划调整事项。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 1500 平方米、3 班幼儿园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 1500 平方米、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 400 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300 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 100平方米。
2月24日,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大鹏新区管委会大院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市大鹏新区规划部门审查,同意核发该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大鹏新区管委会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与坪葵路交叉口东北侧G15112-0024号宗地,用地面积约62626.47平方米,该项目本次允许建设规定建筑面积27125.2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办公、食堂。
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内容显示,该项目现状已建成,本次依据现状测绘报告和《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予以补发本证,安全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该许可证还显示,本项目办公建筑面积27125.21平方米,其中办公21640.96 平方米、食堂 5484.25 平方米;车行出入口位置及宽度仅为示意,应另行报批,并以正式审批意见为准; 且需尽快同步取得地名批复。
该项目最高建筑高度28米,机动车停车位581个,均为地上,绿地面积8997.2平方米。
共规划有4栋楼,1号楼(办公)建筑面积15258.6平方米,2号楼(办公)3366.46平方米,3号楼(食堂)5484.25平方米,5号楼(办公)3015.9平方米。
东面和南面建筑物退红线不小于9米,西面建筑物退红线不小于6米,北面建筑物退红线不小于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