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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廉租房「兴国县廉租房公示」

来源:   2023-07-05 14:16:25

声称自己是兴国县工业园区某廉租房工程项目的“包工头”,以合伙投资为由骗得他人4万元人民币后,便人间蒸发了……

近日,兴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克难攻坚,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4岁,兴国县长冈乡人),破获重大诈骗案1起,追回赃款4万元。

2016年4月,家住兴国县高兴镇的余某向兴国县公安局报案称,一刘姓男子以在兴国县工业园区有一廉租房模板工程要施工,邀请合作投资为由骗去其4万元。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根据报案人反映的情况,民警很快查实了嫌疑人刘某的真实身份信息,并确认“廉租房模板工程要施工”系刘某诈骗的幌子。

为切实挽回受害人的损失,办案民警坚持破案与追赃挽损并举,始终没有放弃对刘某的抓捕。2017年2月9日,在上海警方的协助下,办案民警在上海市松江区一出租房内将刘某抓获归案,并追回赃款4万元。

经审讯,现已查明,刘某所称的廉住房模板工程与其本人无任何关系,完全系骗取余某信任的谎言。而余某受高额利益回报诱惑,在没有核实真实性的情况下,就与刘某签订合作协议,并转账四万元给对方。

从民警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四万元现金的余某激动不已,同时将一面绣有“破案神速解民忧、感谢人民好警察”字样的鲜红锦旗送至民警手中,以表对兴国公安民警忠诚奉献、一心为民工作精神的崇敬和感谢之情。

日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与他人合伙投资、签订合同、转账汇款时应小心谨慎,特别是首次交往对象,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和单位的真实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信息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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