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调控新政「上海出台房产税」
来源: 2023-05-29 10:17:14
上海房产税来了,还有4点待明确
前几天,写了一篇文章,意思是说,上海最近出现的打新现象,可能会逼出房产税出台。房产税已经嚷嚷的时间太久了,各项准备工作其实已经基本完成,就等着走法律程序了。并且财政部长刘昆已经多次表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他还具体谈到,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按照评估价计税的国际通用方式,这已经很具体了。
当时,也有网友说,其实上海早就开始征收房产税了。这个大家都知道,上海和重庆是我国最早开始进行房地产税试点的城市。但是,这个仅仅限于试点,范围小,只是针对新房,并且税率也比较低。还不能说是真正意义上大房产税。
今天看到上海市财政局对《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 。上海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 。
不过根据文件说明,这个从明天就开始执行的重大文件,是原来试点房产税的一个复制本,原《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将于近日到期,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文件中有些名称存在过期的情况,因此需对原《通知》重新发文。如果不在发一个文件,就出现空档了,这个试点还进行不,就不明确,因此重新发一个文件,是必要的。
重新制定的《通知》仅对其中涉及税务机关及区县的表述进行了调整,文件名称、文件主要内容,均与原《通知》一致,未发生变化。《通知》自2021年1月28日起执行。
但是,文件中还有几点不清楚,需要理一下。
一是,第一条就是,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为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范围内拥有的所有住房(含已签订购房合同的住房)。这个说的所有住房,就包含了人们现在已经使用的住房,是不是真的全面开始征收了?
二是,试点初期,应税住房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住房交易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房产税则按应税住房计税价格的70%计算缴纳。
这与刘昆部长说的按照评估价格征税是不同的。按照交易价格计税,就会出现,同住一个小区,但是,因为购买的时间同,交易费用就不一样,纳税额也不一样的不合理情况。并且,这个不合理的情况,还长期存在,买了便宜的房子,纳税额反而小,买个高价房,还要承担高额的房产税。
三是,应税住房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即: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但是,建筑面积这个概念,存在很大的误差,每个楼房的公摊面积都不一样,这就显得不够公平了。此外,公摊面积,没有被业主直接使用,不但让人家交购买的钱,还要每年为摸不着,看不清的公摊纳税,也说不过去。
四是,这个规定仅限上海市域的房子,对业主拥有的其他地区的房子没有涉及,所以,有些炒房客,可能在上海只有一两套房子,但是在其他地区,还有不少房子。这样,上海的房产税,还无能为力,就造成了,同样是上海市民,但是,由于在上海有超出免征面积的房子的人交税,在其他地区不管有多少房子,但是,只要在上海没有超过免征面积,就不用交税的奇怪现象。
不管怎么说,上海这次重申房产税试点,正好再也上海不断出台新的调控措施的当口,也说明了,房产税势在必行的趋势。【本文由“马跃成”账号发布于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