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温馨提示「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 2023-02-07 18:17:02
农历七月二十二日(9月1日)是民间相传的财神节,不少人会选择在这一天燃放烟花爆竹,庆祝财神生日,祈盼发福生财。
但是与当前全市积极创建“自由呼吸 自在荣成”城市形象,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越来越得到重视的大势之下,这一美好愿望与传统习俗,在今天越来越显示其陈规陋习的弊端:噪音污染、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城市环境。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的浓度。同时会带来火灾、伤人、爆炸等安全隐患,碎屑污染卫生环境,加重环卫工人负担。为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携手维护城市的蓝天碧海,擦亮“自由呼吸·自在荣成”名片,燃放烟花爆竹不可任性。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荣成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禁止燃放的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一、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农历每年腊月二十三至次年的正月十五的每天6时至22时(除夕日和正月初一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任何节日和婚庆、开业等庆典活动,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二、烟花爆竹禁燃区域
崖头城区限制区域划定为:哈尔滨理工学院荣成校区南北一线以西、将军路以东、凭海路以北、北外环路以南区域;
石岛城区限制区域划定为:流口红绿灯至西车脚河居委会一线以南、渔岛路以北、黄海路以西、炮台东居委会至西车脚河居委会一线以东区域和渔港路以南、迎宾路以北、黄海南路以东、海港路以西区域。
另外,根据2018年2月13日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通告,对国家级大天鹅自然保护区周边划定禁放区域:成山镇环湖路、裕兴路、荣义路、302省道(荣义路至六中红绿灯路段)、301省道(六中红绿灯至耩后村路段)与后神堂口村交汇处一线以东,马山岛南面及东面海岸线、天鹅湖、大天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面海岸线、成山万国城交汇处以西区域,禁放时间为:全年。
因此,在上述时间、上述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三、违规燃放处罚规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倡导环保绿色节庆,传承文明喜庆过节
一、树立维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观念。倡导环保绿色节庆,传承文明喜庆过节、破除封建迷信陋习的新风尚。
二、在上述规定禁放的时间、区域之内一定不要燃放,在其他时间和区域也要倡议不放、少放烟花爆竹。即使要燃放,也要远离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避开早、晚等休息时间,不燃放噪声过大的烟花爆竹。
三、节日期间一旦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主城区将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和活动。
燃放烟花爆竹五大危害
一、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
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二、噪音污染
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我们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影响。
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婴幼儿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引发交通意外。
三、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
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浪费资源
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迹,严重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
五、人力负担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对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负担。
少一点烦燥多一点安宁
少一点污染多一点清新
少一点危险多一点安全
不放、少放烟花爆竹
你我共同遵守法规
让荣成的天更蓝
让我们的城市更美丽
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社会的进步需要一起努力
(据荣成市安监局、公安局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