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2021年颍上县城区学区划分公布情况「颍上学区划分」
来源: 2023-01-21 18: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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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学区划分公布!
学生、家长速看!
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须知 (下拉查看全文)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和《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阜教基〔2021〕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颍上县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须知相关内容进行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三大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各公办学校要按照县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落实“十项禁令”纪律要求,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招生行为。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属地管理原则
县政府是发展和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承担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责任。县教育局统筹全县公办、民办中小学和县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政府指导中心校对本辖区内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统筹管理。
(三)免试就近原则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学区或民办学校审批地范围的确定、调整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执行。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各校招生必须在划定的学区内招生,确保学区内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有公办学位。
二、报名条件
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各校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不足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
三、颍上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8月5日
各校公布入学工作方案。
8月6-11日
各校进行招生政策宣传、家长准备入学所需材料。
8月12 -17日
民办学校线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核。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民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上报拟录取学生名单;辖区中心校审核;县教育局备案;民办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8月12 -16日
公办学校组织对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学区内儿童少年报名、登记、审核、公示。
8月17-21日
公办学校组织对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儿童少年报名、登记、审核、公示。
8月22-24日
公办学校组织对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其他儿童少年入学报名、登记、审核、公示。
8月26日
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进行电脑派位。
8月28日
公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30-31日
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名
9月30日前
完成学生学籍注册工作
城区学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安排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比照此时间节点执行。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
1. 报名方式。公办学校按照“线上线下同步报名、线上登记校验、线下审核”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登记。新生家长通过“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登记时,如实填报网上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资料,信息不真实将直接影响学生注册学籍。若公办学校有空余新生学额的,要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一律通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各招生学校同步开展网上信息校验审核,并做好新生网上报名登记指导、接待咨询等工作。
2.报名依据。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报名登记依据材料主要包括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等。
(1)城区居民子女入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本学区入学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其他监护人)与他人的共有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划片入学的依据;空挂户不作为学区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挂靠在某一亲友处(非适龄儿童、少年的直接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挂靠在某亲友处,但在城区无房产且不在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因特殊情况造成城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请查阅《颍上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提供居住证明、户籍证明、经商证明或长期稳定务工证明、外出就读证明,向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其它儿童、少年入学
①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的学区学校入学;②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可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③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规定执行。
(二)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资格。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办学许可证且年检合格的民办学校才具有招生资格。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招生计划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2.报名方式。按照“线上报名、摇号录取”的原则,通过“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录取,严禁超计划、超班额招生,否则将不予办理学籍,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学校负责。各民办学校制定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材料时,要严格按照免试入学要求和批准的招生计划编制,且需报教育局行政审批股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强调: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回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五、防疫要求
学生及学生家长报名时请按照国家、省、市、县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疫,到学校公布报名地点报名登记、材料审核等事项。提倡网上报名,电话咨询,避免人员聚集。
六、颍上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材料参照清单
颍上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分布发布2021年颍上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一览表
序号
单位
咨询电话
备注
1
颍上三中
0558-4416031
公办初中
2
颍上五中
0558-4328855
公办初中
3
颍上七中
0558-4438456
公办初中
4
慎城中心校
(西城文教中心)
13665580033(中学)、13965551983(小学)
公办初中、小学
5
一小、实验小学
0558-2826811(北校)、0558-4423115(南校)
公办小学
6
颍上四小
0558-4432380
公办小学
7
管仲小学
0558-4459656
公办小学
8
颍上县十六小
0558-4560733
公办小学
9
二小、慎城镇中心小学
0558-4413736
公办小学
10
第三小学
19955816300、18133159212
公办小学
11
回民小学
0558-4426661、15856822288
公办小学
12
东方红希望小学
15399665609
公办小学
13
新河小学
15398167796
公办小学
14
十小(颍河小学)
13866212181
公办小学
15
十一小(陈圩小学)
0558-4560936
公办小学
16
十二小(陈屯小学)
13965598968
公办小学
17
十三小(潘郢小学)
17733355517
公办小学
18
特教学校
0558-2825206
公办特殊教育
颍上县教育局咨询电话:4412173、4432605;监督投诉电话:4432616;信访电话:2813816
来源:颍上县教育局
编辑:沈云鹏
责任编辑:徐庆
主办单位:中共颍上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