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东家族争产案开庭 争抢南沙3万亩土地 郭晶晶公公也被起诉
来源: 2023-01-10 08:16:41
文 | 立佳
编辑 | 闫宝
“红色商人”霍英东去世已逾15年,但霍家第二代的遗产争夺战又一次硝烟四起,不但闹得人尽皆知,还又一次对簿公堂。
1月11日,霍英东子女争产案在香港开庭。控诉方是霍英东三子霍震宇、长女霍丽萍、次女霍丽娜,要求家族公司回购价值逾90亿港元(约70亿元)的广州南沙发展计划权益。
被告的一方则是二子霍震寰及长子霍震霆。霍震霆是前知名运动员郭晶晶的公公,霍启刚的父亲。
很多人会奇怪,霍家的争产案不是在十年前已经和解了么?这次又是闹啥呢?上次争产案只是霍震宇状告霍震寰,这次为什么他连大哥霍震霆也一起告了呢?
霍英东先生于2006年10月去世,那一年他排名福布斯全球富豪榜181位,财产按当时汇率计算达300亿元人民币。
虽然霍英东家族十分庞大,旗下的产业包括80多家参股和全资子公司,但霍英东创立的第一家公司——霍兴业堂,才是霍家产业的核心。
霍兴业堂拥有家族大部分产业,如地产、建筑、航运、酒楼及百货等业务。霍英东本人一直担任董事长,家族成员事无大小的开支,如过年封利市、换车买楼等费用均由霍兴业堂支付。
霍英东先生有三位太太和13名子女。长房是他的原配吕燕妮,两人育有3子3女,分别为长子霍震霆、次子霍震寰、三子霍震宇及女儿霍丽萍、霍丽娜、霍丽丽。
二太太冯坚妮,和霍英东育有3子;三太太林淑端,和霍英东育有4子。霍英东尊重原配夫人,独尊长房,但每次的家产纷争却都发生在长房。
霍英东生前曾于1978年5月20日订立最后一份遗嘱:在他去世20年内,霍家不得分配遗产,并建立信托资金,每人按月领取生活费用。
霍英东还在遗嘱中明确表示,二房三房不允许经商,不能插足霍英东集团事务,可以选择医疗、律师等职业。
为了协调好长房的内部,霍英东安排长房长子霍震霆继承体育事业,走政坛路线,主要发展文体;次子霍震寰长得最像霍英东,行事也如老爸一样雷厉风行、鹰派果敢,掌管霍英东集团;三子霍震宇掌管最具潜力的高科技产业。
霍英东为了监督这份遗嘱,让妹妹霍慕勤夫妇同长房次子霍震寰与三子霍震宇,一起作为遗产的监督执行人。
霍英东如此完善的安排并没有让家族更和谐,因为他的遗嘱中并没有涉及遗产之外的财产分割,这也为后来的财产争夺战埋下了雷。
2011年12月19日,长房三子霍震宇以遗产执行人的身份,状告同是遗产执行人的兄霍震霆、姑姑霍慕勤及其他家族成员,并要求撤换遗产执行人。
霍震宇指控霍震寰私吞家族财产,包括与父亲联名的7.3亿元银行存款、三间资产总值7亿元的海外公司股份、有近60年历史的家族企业“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的350股普通股。
2012年8月9日,闹了大半年的霍家争产案突然在开庭之前双方表示愿意和解。这是当时的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以及律政司司长介入调停的结果。
最后三兄弟签订和解协议,霍英东300亿港元的遗产中,霍震霆、霍震寰及霍震宇三名长房兄弟均分200亿港元,每人各得65亿。余下100亿港元留给二房及三房成员。
在被视为“大和解”的争产案平息后不久,谁也料想不到,和解还不到一年,这桩案子又重新回到了公众视野。
霍震宇一方认为二哥霍震寰在双方2012年签署遗产分配和解协议时隐瞒霍英东在南沙项目中的回购权益,要求重开争产案。
霍震宇方面称,有荣可在2007年6月底前以1港元回购其一半股份,自己并不知情,霍震寰“立坏心肠”,隐瞒此事,如果自己和霍丽萍、霍丽娜知道在签署和解协议后,不会分得南沙项目的权益,他们不会签署。
他们要求,以长房子女共同持股公司的名义,回购南沙项目25%股权,或者拿出这笔财产放到霍英东家族基金名下公司,同时要求二位兄长赔偿三人。
2022年1月11日开启的这场官司,其实只是之前纠纷的延续,主审法官认为该案审理时间可能长达60多天。
庭审首日,仅是双方提供的材料就达到了十几箱,足足达到了1000多页。法官开庭时表示太多证据要审视,故认为60日审讯时间不足。
最后我们来了解一下,让霍家兄妹反目的霍氏南沙项目究竟是什么?
据长子霍震霆回忆,1987年他首次与父亲来到南沙考察,当时这里很荒芜,只有一个石矿场。但霍英东看到的却远不止如此。
霍英东看到的是南沙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南沙位处珠三角核心位置,水路距香港38海里、距澳门41海里,方圆100公里内有深圳、东莞、珠海、中山、江门等14个大中城市。拥有25公里海岸线,是珠江口上的天然良港。
转年后,霍英东看准了南沙未来的发展潜力,开始了不计成本的投入。在广州番禺成立了南沙开发公司——番禺发展有限公司,并拿下了当地22公里的地皮(相当于三分之二个澳门那么大),当时的投资就达到了数亿。
霍英东生前投资发展南沙项目,并通过番禺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项目51%权益。番禺发展有限公司权益又平分为两股,其中一股由霍氏家族公司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旗下的有荣有限公司持有,在1997年6月以象征性的1元价格转让给主力做慈善事业的霍英东基金,但有荣有限公司拥有10年内以同样1元价格收回权益的回购权。
如果只是为霍英东生前在南沙投入的一块地皮,现值76亿人民币的话,这场争产案远不会这样热闹且持久,不仅还不足1庭之力(张庭夫妻补交118亿税款)。
2012年,南沙的开发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2014年,南沙又被划入了广东自贸区。上世纪90年代霍英东豪掷数亿买下的滩涂,如今是拥有7公里的黄金海岸线的南沙湾核心地带,2015年南沙项目地盘价值已达380亿港元,如今该片项目价值已超千亿元。
因为这桩争产案,霍家分成了泾渭分明的几派人马。长房三子霍震宇与长房女儿霍丽娜以及霍丽萍作为原告,极力控诉霍震寰隐瞒遗产并进行侵吞。
次子霍震寰性格果敢刚毅,但做事并不张扬,叱咤商场的他面对诉讼显得很淡然。长兄霍震霆希望和气收场,曾尝试调停,但没成功,于是,试图和稀泥的大哥成了次被告。
至于遗嘱的另外一位监督执行人姑姑霍慕勤,她的态度与二房、三房相同,纷纷抨击霍震宇撕毁和解协议,并把他们这些无辜人士牵扯其中。
霍启刚的父亲霍震霆一直主管体育事业,不过他认为,霍英东投资南沙就是慈善事业,这块地不应该分掉,如果要分的话,作为长子的他是绝对的受益人,但他相信父亲当年投资的初衷并非赚钱,而是报效国家。
他谴责胞弟震宇及胞妹丽娜只关心自己能否取得最大利益,不应忘记父亲对慈善事业抱有的热诚及梦想。
霍英东曾立下遗嘱:“二房三房子女不可经商,且死后20年内不可分家。”
这份精心设计的遗嘱并未能改变家族争产的戏码上演,而20年大限还剩五年不到,届时又会掀起怎样的波澜?套用评书中经常出现的一句俗话,且听下回分解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