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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10年租房人口将达10万亿元中介发布虚假房源等问题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6-08 12:04:06

根据中科院发布的《2021中国城市租住生活蓝皮书》显示,预计再过10年,中国租房人口将达到2.6亿,市场规模也将达到10万亿元。尽管我国的租赁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但也面临着诸多发展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租赁房源供不应求,导致许多租客在租赁交易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其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租客遇到的问题既有中介发布虚假房源、霸占押金不退、恶意涨租、租住的房屋质量无保障,也有房东未经允许进入租客房间、甚至未到期轰赶租客等问题。尤其是2020年“长租公寓”租金贷集体暴雷,导致四大一线城市有不低于10万名租客受牵连。

北京首部“租房新规”呼之欲出,今后“问题房”或将不能出租

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问题被一一曝出,同时租赁市场的监管制度也被指存在漏洞,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因此规范租房市场势在必行。

2020年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针对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乱象拟出台新规进行管制。截至目前,上海、深圳、南京、杭州、广州等二十多个城市都在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予以规制。

2021年11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审议,从内容来看,该《条例》全面回应了“租金不能大涨”“押金不能多收”“问题房”不能出租等热点和难点问题。

“问题”房不能出租

《条例》第十二条规定:①房子如果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允许对外出租;②地下室、卫生间、厨房等非居住空间和一些隔断房不能对外出租;③不符合装修标准的房子不能对外出租;④不得将违法建设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对外出租。

北京首部“租房新规”呼之欲出,今后“问题房”或将不能出租

从内容来看,《条例》中规定房屋不能对外出租,是因为租住这样的房屋,可能会侵害租客的权益和身心健康,容易引发纠纷。如出租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环境条件恶劣、刚刚装修过的房屋,有这样情形的房屋,会损害承租人的身体健康权益。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不能对外出租。例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产权人可以给房屋设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用于出租,另有约定的除外。另外,一般公租房不允许转租给他人,公租房是为中低收入困难群体和住房困难人员提供的住房保障,如果转租给他人,有违公租房政策的初衷。

租房押金交由第三方托管

现实中,一些中介或二房东,在租房的过程中要求租客缴纳半年或者一年的房租,并且要求缴纳一定数量的押金,有些黑中介拿到租客一年的房租后卷钱跑路,剩下租客和房东之间来回扯皮。

因此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该《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明确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并规定收取的押金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进行托管。

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租客的租金负担,尤其是“押金托管”这一规定,更能有效防止中介或二房东跑路,切实维护了租客的利益。

“转租”不可肆意而为

北京首部“租房新规”呼之欲出,今后“问题房”或将不能出租

租房合同未到期,租客由于个人原因不想再租,只能选择转租。有些租客昧着良心,把租房合同剩余几个月的房子当做一年租给新租客北京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然后卷钱跑路的情况。类似的例子数不胜数。

为此,该《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转租行为进行了明确限制: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中介服务收取的佣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

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和承租人续订或者重新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

严惩中介违规租房行为

该《条例》对于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要求做出了非常严格的规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提供金融服务等,轻则罚款,重则可能吊销营业执照,禁入该行业。

同时该《条例》也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开展住房转租经营业务”。如有违反本条规定,出租人为个人的,处以5000-10000元罚款,出租人是单位的,处以10000-50000元罚款。

对于“房产经纪的代收租金、非法转租、发布虚假广告、诱导租客办理租房贷等的”,《条例》明确“根据情况不同,处罚金从5000元到10万元不等”。此外北京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未来对于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在租房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该《条例》直击恶意涨租、多收佣金、黑中介、群租房、问题房出租、虚假房源等典型乱象,体现了国家整治行业乱象,维护租客切身利益的决心,最终实现让大家租得安心、住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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