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严查过度诊疗打击医商勾结 纠正不正之风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2021-04-27 18:39:47
(记者朱国旺郭文培)据国家卫健委4月27日消息,日前,国家卫健委、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在12月底前,将完成打击涉疫苗犯罪、核酸检测领域违法违规、医疗“回扣”“红包”等乱象行为,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
严厉打击疫苗制假售假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
《通知》要求,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域纠风工作。
一方面,要维护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实施,加强重点省份的医疗物资质量专项督导;深入开展打击涉疫苗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疫苗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走私,以及疫苗接种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行医和以疫苗为幌子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核酸检测管理,鼓励同时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严禁虚标价格或超标准收费,严厉打击以快速核酸检测为名实施的诈骗或故意篡改核酸检测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查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盯紧治病救命的“钱袋子”
我国医疗保障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要盯紧群众治病救命的“钱袋子”,不让医保基金变成欺诈骗保者的“唐僧肉”。因此,要坚决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严查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同时,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惩戒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精准纠治“红包”“回扣”行为打击“黑救护”“黑诊所”
近段时间来,“术中加项”“带金销售”等医疗乱象事件频发。《通知》强调,要以影响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的“身边事”为切入点,精准纠治收受“红包”行为,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严惩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医疗乱象。进一步畅通针对“红包”、回扣等问题的投诉举报渠道,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严查快结。深入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内扫黑除恶,坚决纠正扰乱医疗服务领域行业秩序行为。
抓到细处就是要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小病大治、重复检查、捆绑推销药品耗材、将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推荐给患者、医疗机构内宣传和销售母乳代用品等行为,切实清除影响群众就医获得感的行风问题。
同时,要以医疗机构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和涉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作为回扣治理重点,在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充分运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疗大数据监管、集采中选产品使用,开展回扣问题专项排查检查。
另外,要规范医疗机构名称,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及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等行为,整治医疗美容行业使用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保健品领域乱象。深入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内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线上和线下号贩子、“黑救护”“黑医院”“黑诊所”以及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
对于医商关系,《通知》要求,严禁借助任何名义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收受利益企业财物、接受招待、领取报酬,全面构建“亲清”型廉洁规范的医商关系。纠风工作中发现的医商勾结、利益输送、商业贿赂、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及问题线索要严查快结。同时,要依托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市场,对涉案的药品和耗材实施信用评级,采取限制或中止挂网、采购,披露失信信息等约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