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金林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将进行集中选房活动
来源:腾讯 2021-01-01 20:22:57
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公告:房山区金林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将于2020年11月21日在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3号梦都酒家进行集中选房活动。本次选房活动将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全程公证。为方便申购家庭顺利选房,请申购家庭仔细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告要求做好准备工作,避免由于自身原因影响正常选房。
一、房源概述
1.开发企业:北京隆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尚林家园(项目推广名:金林嘉苑)
3.项目位置:房山区阎村镇,东至凯旋大街,南至良园二路,西至翠柳南街,北至规划路元武屯路。
4.产权性质:共有产权住房
5.预售许可证号:京房售证字(2018)202号
6.销售均价:含全装修费用26000元/平方米(根据具体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
7.共有份额比例: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额共有,其中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75%,政府持有剩余25%产权份额(政府产权份额暂由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8.房源套数:本次配售房源735套,其中约57-61㎡一居4套,约77-88㎡二居226套,约82-116㎡三居505套。
9.咨询热线:
(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二、选房工作安排
(一)分组选房
根据该项目销售对象及房源的不同,本次选房将按照第一组:在房山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房山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本市城六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城六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次序进行选房;第二组:房山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以下简称城六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且依照各组别已经摇出的选房顺序号分别安排选房。各组别对应的房源如下:
第一组:面向申请人为房山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房山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本市城六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城六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配售房源为507套,其中一居室3套,二居室152套 ,三居室352套(房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组:面向申请人为在房山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城六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配售房源为228套,其中一居室1套,二居室74套,三居室153套 (房源明细见附件2)。
(二)选房范围及具体安排
1.开发企业将根据摇号及审核结果通知审核通过的家庭选房。请申请家庭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未接通,将会发送短信通知,请申请家庭注意查看。
2.各申购家庭具体到场时间请参阅《金林嘉苑申购家庭选房到场时间表》(附件3)。
如第二组(房山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城六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审核通过的家庭全部选房完毕,房源如有剩余,剩余房源纳入第一组(房山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房山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本市城六区无房家庭)补充选房,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1日17:00。
各申购家庭请随时关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开发的“公证选房”APP软件,可在线查询实时选房情况。(下载地址见附件6)
(三)选房地点
选房场地位置及相关提示信息请参阅《金林嘉苑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详见附件4)。
特别提示:
按照疫情防控需要,选房现场所有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当您进入选房现场时,请您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北京健康宝“未见异常”绿码(北京健康宝首次使用时须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并进行人脸识别,请您提前注册)及信息登记工作。凡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或正处于隔离期的人员,我们将谢绝您进入。
三、选房现场须提交材料
申购家庭应服从选房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和维护选房现场秩序。
(一)须提交的纸质材料
1.申购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
(1)申购家庭提交全部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户口簿、有效的北京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证(居住卡)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驻京部队现役和现役武警家庭成员,还需提供军(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港澳台家庭成员还需提交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4)外籍家庭成员还需提交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婚姻证件为境外的,需提供境外婚姻证件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5)集体户口家庭成员(包含申购人)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6)选房必须申购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一)条中须携带的资料外另须携带经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一)条中携带的资料外携带手写授权委托书(附件5)、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二)须交纳的购房定金
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交纳定金100000元,并签订《认购书》。如购房人未能在选房当天18点前交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选房现场只能刷主申请人名下的"银联"标记的储蓄卡,并且只允许刷一张储蓄卡。同时购房人必须携带交纳定金银行卡的“本人卡”证明(银行流水或柜台存取款票根,证明上必须要有购房人姓名、全卡卡号,存折的流水不可以,必须为储蓄卡流水),待资格审核完毕后,由工作人员通知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如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注:选房现场只能刷购房人本人名下“银联”标记的借记卡,且只允许刷一张借记卡。为保证顺利付款,除定金100000元外请多存10元,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及存折,定金计入购房款。
四、注意事项
(一)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0㎡,销售价格为26000元/㎡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80㎡×26000元/㎡=2080000元。
(二)申购家庭应按选房到场时间表中通知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号呼叫选房人姓名(审核不通过的家庭不再呼叫进入选房),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选房人,顺序选房。迟到的选房人在选房截止时间前到场的,其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组末尾。
申购家庭到场时间安排当日有效,第一组、第二组当日17:00前未到场,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三)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调换。购房家庭应与北京隆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四)每个申购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每组申购家庭选房时限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后续申购家庭可同时进行选房。
(五)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隆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
(六)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规定,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七)开发企业在选房现场对选房家庭申请材料进行核对,留存相关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经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后,一并报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复核,复核通过的选房家庭可签订购房合同。
(八)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企业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构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